瑞星,你该如何面对“微点案”这个病毒

作者: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10-2-9

瑞星,这个中国互联网的风云企业,这次真的处于风口浪尖了。

2 月 4 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起诉书指控于兵的确切贪污受贿数额为 1400 余万元。北京市纪检机关查明,于兵一手操办的“东方微点传播计算机病毒案”完全是一起调取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等证据材料制造的一起假案,是“纯粹的栽赃陷害”。据官方通报,(庭审涉及的微点案)源于“接受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请托”,其中瑞星公司向其行贿 420 万元。(综合 2 月 5 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相关报道)

其实,微点与瑞星的恩恩怨怨在互联网已经流传了很多年,事情的来龙去脉已经不必多说。但在庄严的法庭上正式提起这起恩怨,2 月 4 日的庭审还是第一次。虽然庭审的主角是于兵、虽然庭审中只是提到了瑞星的“请托”、虽然庭审中只提到了瑞星的“行贿”、虽然庭审中只涉及到了瑞星前副总裁赵四章,但是瑞星在这起近似于“臭名昭著”的案件中究竟起了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占有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却是每个人都想知道的事情。请问瑞星:做为中国互联网的一家老牌企业,做为一家以专杀病毒匡扶正义为己任的安全公司,你该如何面对“微点案”这个与自己有关的恶性病毒呢?

涉案的赵四章是瑞星的前副总裁,如果把罪责都归结于赵四章一人的话即可笑又荒诞还很不公平。既然是“接受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请托”,那么,瑞星究竟为何要“请托”、怎么“请托”都将是也应该是公安机关、法庭下一步需要关注的重点。瑞星“请托”的目的何在、“请托”涉及的人除了于兵和赵四章之外还有谁,这也应该是社会公众需要知道的内幕。

我想,这起诉讼是不应该止于于兵、赵四章的,应该更深入。因为这起案件的恶劣意义并非制造了冤案、给谁造成了损失,而是给年轻的中国 IT 界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用卑劣的手段打压商业对手。如果此风不除,互联网商业竞争难言清净。事实上,从网络“水军”到于兵案件,网络上的污秽已经让人难堪重负,该有一个了结了。

很显然,事情系赵四章一人所为与瑞星无关是一个不太可能的事情,如果与瑞星有关,那瑞星的行为在法律上已经越过了红线,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否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于兵等人即将成为囚徒,现在法律还未对瑞星进行审判,此时的瑞星究竟应该做些什么呢?是应该继续装聋作哑或者“顾左右而言他”还是以应对病毒的速度来应对这件事情呢?客观的讲,瑞星这几年的是是非非真的太多。但这一次是很难蒙混过去的,必须要有一个说法、必须给社会一个解释。

瑞星,你该如何面对“微点案”这个源自你自己病毒呢?

全文见:http://it.people.com.cn/GB/42891/42895/10936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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